
中文广新〔2017〕1号 关于印发《中山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镇区文体教育局: 《中山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第十四届9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附件:中山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月11日 |
中文广新〔2017〕1号 关于印发《中山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镇区文体教育局: 《中山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第十四届9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附件:中山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