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文化馆是国家一级文化馆,广东省“十佳文化馆”,是国家一类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承担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繁荣群众文化的主导性业务单位。本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积极创新传统文化、引导流行文化、发展先进文化。坚持立足全市,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基层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辅导创作了许多深受群众喜爱的文艺精品和获奖作品,创办了一系列文化活动品牌,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先后获得“广东省文明单位”、“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单位”、“全国基层先进文化馆”等众多殊荣。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山市文化馆将牢记责任和使命,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充分发挥文化馆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主导作用,努力把本馆办成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中心、培训中心、创作编导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文化志愿服务中心,开创中山文化馆事业新的更大辉煌。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群众文化工作的业务指导,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对我市城镇群众进行宣传教育。
(2)负责组织策划全市城镇文艺演出、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影视录像放映、各类文艺比赛等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的业余文艺创作、业余文艺团体的管理,以及对各艺术门类骨干的培养辅导工作。
(4)指导全市各镇区文化站开展各项文化活动,对群众文化进行理论研究和探索,编辑出版有关群众文化、大众科普资料的刊物。
(5)组织文化交流团队进行文化交流,向上级选送文化交流作品。
(6)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交流传播和传承工作;积极开展民俗民间的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和保护等工作。
(7)对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实行免费开放,健全、完善与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开放。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分工:
方文馆长:主持市文化馆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全面工作。
部门职能:
中山市文化馆内设5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馆领导组织协调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保密、保卫、档案管理、信访、督办、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人事、工资、财务、资产管理、网站信息等工作;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完成馆举办的各项群众文化活动;负责《金菊》报的编辑出版工作。
创作调研部
以党的文艺理论、方针、政策指导创作具有时代精神、符合“三贴近”思想要求的文艺作品;负责组织全市各艺术门类的业余文艺创作,参加全国、全省各项艺术大赛及作品评选工作;负责组织、培养、辅导全市各镇区各艺术门类的业余作者和表演团队;负责组织开展戏剧、音乐、舞蹈的沙龙活动;建设群星文化志愿者团队。
活动策划部
负责组织、策划全市各类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以及演出、展览和各艺术门类的赛事活动;负责辅导、提高全市各镇区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能力;负责组织全市美术书法摄影的业余文艺创作和参赛及作品上送工作;负责本馆橱窗编辑、设计、布置等工作;负责馆内灯光、音响、舞美制作的维护、维修及物资器材设备的管理工作。
公共文化服务部
指导、组织各镇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免费开放工作;面向各层次群体开展各类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负责管理挂靠的业余文艺团队;负责场馆免费开放后的各项管理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
负责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整理及申报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各镇区文化部门及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开展传承和保护工作;组织本市非遗项目参加国内外大型展览、展演活动;做好本地区非遗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和充实网站内容;开展非遗保护课题理论研究,探索本地区非遗保护工作的发展思路,为上级部门制定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